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发展流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由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当经过所属团组织的推荐。首先由团支部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按照入党申请人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征求政治辅导员意见,团支部再经过全体团员评议,汇总团员的意见,确定本团支部的推优名单递交同级党组织,同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根据团支部“推优”结果或党小组推荐结果,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并确定两名党员作培养联系人,进行重点培养,并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
3、培养教育
①交任务、压担子,通过参加党小组或支部的活动,让积极分子在实践中锻炼; ②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 ③帮助他们明确党员义务与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
4、定期考察和分析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要每季度一次分析其状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
5、集中培训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必须输送到党校进行集中培训教育,未经党校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
6、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后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
7、政治审查
政审的内容: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申请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尤其要看申请人是否信仰宗教、邪教、迷信、“法轮功”,有无受刑事或政治处分。 政审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防止以函调材料取代政治审查。 |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8、接收预备党员前的审核、预审
A.党支部应该整理和审核的入党材料:①入党申请书;②思想汇报;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④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意见;⑤团组织推优表及推优意见原始记录;⑥在校学习成绩单;⑦外调证明材料及政治审查报告;⑧考察报告。 B.党总支(党委)预审内容:①考察时间是否期满;②全过程是否规范;③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④本人的思想政治、学习表现和群众基础是否符合党员标准。 |
9、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①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出生地、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政审人、举报电话,公示期一周。 |
10、确定入党介绍人
①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②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党组织指定。 |
11、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要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志愿书由本人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入党介绍人作指导,党支部要对志愿书进行审阅把关。 |
1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大会程序:①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介绍人如实介绍情况;③支委会负责人介绍情况,④大会讨论;⑤发展对象谈认识和决心;⑥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方为有效)⑦支部负责人总结;⑧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主要优缺点、政审的主要结论、是否具备党员的条件,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票数),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和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
注:党员入党时间为党支部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时间
13、指派专人进行入党前谈话
①谈话内容: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对群众态度和支部审议意见的态度;②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志愿书》。 |
14、审批
党委会或党委授权的党支部审批组集体讨论审批。审批内容:党员条件是否具备;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发展程序。 审批格式为“经审查,同意吸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注:接收预备党员材料和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三个月未上报审批的,应由原报批党支部进行复议,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上报审批的,党支部要重新为发展对象办理入党手续;上级党委有否决权。 |
15、党委盖章、备案
①党委盖章、党委和院党委书记的印章并备案。 ②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基本信息录入党员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备案。 |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6、反馈审批结果 (党总支、党支部)
①党委及时下发红头文件向支部反馈审批结果,支部及时通知给预备党员。 ②向支部大会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布; |
17、入党宣誓
①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各党支部组织进行。 |
18、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培训
①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汇报、谈心、严格组织生活、不定期考评、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
19、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之前,应提交书面转正申请:①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②对本人预备期内的表现作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及不足,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③今后努力的方向;④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支部书记有义务提醒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
20、审查、讨论
①支委会在听取群众、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②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汇报;支委会介绍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大会讨论;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③ 具备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21、审批转正申请和支部决议
①党支部将党员大会讨论结果报告党委; ②党委或授权党支部审批,需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格式为“经研究,同意XXX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X年X月X日算起”。 |
注:党龄从预备党员转正之日算起
22、党委盖章、备案
① 党委盖章,党委和院党委书记的印章并备案。 |
23、反馈转正审批结果 (党总支、党支部)
①党委及时下发红头文件向支部反馈转正审批结果,支部及时通知党员。 ②审批结果应向支部大会公布,并张榜公布。 |
24、将党员发展材料存档
党委办公室、有审批权的党总支要及时将党员发展材料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