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我校党的组织工作的规划、计划;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协助校党委抓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建设,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抓好党支部建设;
3.做好全校发展党员工作。会同校党委党校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检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
4.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党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督促全校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6.协助校党委抓好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制定并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校党委抓好各院、部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2.负责全校处级干部、机关部处科级干部及重要科研平台负责人等的选任工作以及系部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科级干部选任的批复工作;推荐、培养、考察后备干部;做好外派干部的选派以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3.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4.会同校党委党校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多渠道、全覆盖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5.协助校党委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的相关举措。
三、党管人才工作
坚持党管人才,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党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其他日常性工作
1.建立和维护党员、干部数据库,做好党内信息统计;
2.负责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办理党员因私出国、出境保留党籍及恢复组织生活有关手续。
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