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处理涉嫌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通知》(教科技函〔2020〕288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主动开展科研诚信自查工作,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做好学院科技活动的全流程诚信管理,现结合教育厅时间要求,对我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宣传教育阶段(2020年7月26-29日):采取“自学和线上集体研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内容为: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见附件1)。宣传活动要求:加强部门组织,确保宣传全覆盖;活动结束后,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提交部门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7月28-31日):采取“自查-部门检查-学院核查”的方式,重点内容为:近三年(2017-2019)发表的正规期刊论文。自查自纠活动要求: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1.个人填写论文登记表(见附件2)及自查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按时发送部门负责人、纸质版开学后第一周提交;
2.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收取扫描件(打包压缩提交)、开展部门检查、提交部门检查报告(见附件4)(若有异常情况,请另附说明材料);
3.教务科研处安排专人负责提供检查名单(咨询)、收取扫描件、开展论文核查、提交学院核查报告。
若有异常论文情况,学院将依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0 号)和《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 号)等文件要求启动调查程序,坚持学术评议、行政调查两条线,从专业角度逐篇开展学术评议,做好证据收集、事实核查、处理建议、学院研究复议等各项工作。对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制度完善阶段(2020年8月1-5日):采取面向全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方式,结合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完成学院2013年版科研诚信管理文件的初步修订工作。时间要求:8月1-3日,各单位以电子版形式反馈意见;8月2-5日,教务科研处初步修订文件(秋季开学提交学院审批后,正式发布)。
四、材料报送(2020年8月6-10日):教务科研处汇总各阶段工作信息形成汇报材料,报学院领导审核通过后,8月10日前报送教育厅。
五、科技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阶段(长期)。工作要求:各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经常性开展科研诚信自查工作,剖析典型案例,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营造良好科研氛围,激励科技创新活动开展。
六、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71-62111936,13298346260 13938509981;工作邮箱:446223312@qq.com
教务科研处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