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我校周辰颉等230名学生因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标准学制加4年)未完成学业,予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31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部门(0371-62111330)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将对此230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本公示视为对拟作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