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4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4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4〕69 号)文件予以转发,请符合申报条件单位及时组织网上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属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须有 2 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一般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应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四)课题申报实行总量控制,我校申报限额为10项。
二、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依据《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4 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 7000 字。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 1-2 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 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三、课题申报
(一)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 0 时至 4 月 15 日 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4 年度一般课题申请书》(见附件 1)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4 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 2)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二)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上传《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同 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将在 2024 年 4 月22 日 24 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 62111936。
教务科研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