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学校第二次党员大会精神和2023年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同时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根据《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校内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2023年校内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学校成立校内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素伟 杜福磊副组长:刘玉珍 王海霞 王培义 杨松林 肖红敏 连银岭 毛贡献成 员:魏继红 潘爱民 冯慧蕾 侯永亮 韩丹亚 郝倩茹 肖艳梅 宋磊 侯瑞丽 乔政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校内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和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乔政尧(兼)副主任:冉会珍成 员:孟翠霞 张小龙 董朋朋 叶章军 杨小玲 郭慧祯张莉 焦晓晨 胡淑媛 薛万伟 赵辰屿 杨晴 朱艳平 轩凤霞
二、申请条件及奖助标准
(一)校内奖学金
校内奖学金分为:校内综合奖学金和校内单项奖学金
1.校内综合奖学金
(1)等级及金额
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2)申请条件
①具有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籍的二、三年级在校生;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在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综合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无不及格科目;
⑥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申请校内综合奖学金
①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者(含通报),以学生处记录为准;
③在申请校内综合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校内单项奖学金
(1)等级及金额
一等单项奖学金1500元;二等单项奖学金1000元;三等单项奖学金500元。
(2)类型及申请条件
①科技竞赛类:按照教务科研处科技竞赛奖励办法执行。
②文体活动类:获国家类文艺、体育竞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者,可参评单项一等奖学金;获省级二、三等奖和市级一等奖者,可参评单项二等奖学金;获市级二、三等奖和县级一等奖者,可参评单项三等奖学金。
③精神文明类:学生如有舍己救人、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获得社会媒体单独报道,为学校树立正面形象,有突出贡献者,可参评一等奖学金。
(二)校内助学金
1.等级及金额
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档助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2.申请条件
①具有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⑥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评审原则及程序
校内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要在2022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基础上按照“查漏补缺、应对突发状况、应助尽助”的原则,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不能同时享受;对于已经获得过专项奖励的不再评选校内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助学金不能同时享受。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评审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避免过度资助,确保精准资助。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一)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对照申请条件,自愿向所在年级评议小组提出申请。
(二)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提交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认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情况,拟定初评结果,上报学院资助工作组评审。
(三)学院资助工作组评审、公示。学院资助工作组根据上报材料及结果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汇总,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拟定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备案,确定最终获奖助学生名单。
四、时间安排及具体要
(一)4月10日—4月28日为宣传、申请、评选、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各学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认真核对学生学籍信息,按照通知要求成立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和学院资助工作组,指导学生完成申请及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的信息填报,保证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5月4日—5月5日,各学院把《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佐证材料、《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表》、校内奖助学金统计表签字加盖公章后与评选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一并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5月6日—5月12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公示、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校内奖助学金政策宣传力度,使全体学生了解申请条件、评定程序和评定标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师生意见,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学生奖助资格,名额由学生助管理中心收回重新分配给其他学院,并将视其情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在评选过程中,如存在异议,最终解释权归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