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专系:
为认真做好我校学生贫困资格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提高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进一步规范我校贫困生资格的认定程序,避免通过简单、模糊的印象来认定贫困生而影响对贫困生的有效援助,促进资助工作健康发展。按照《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郑电职院[2007]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级和2012级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查,为了保证我校贫困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都已得到认定;
5、已认定学生获得的资助、学习成绩、违纪是否在电子档案中有完整记录。
二、复查办法
(一)系部复查和认定
1、成立贫困生资格复查工作组。在本系师生中选定一定数量的成员组成系部学生贫困资格复查工作组,学生成员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3%(普通学生与学生干部的比例要适当)。
2、贫困生资格复查的内容及形式。在系资助工作组的领导下,由系贫困生资格复查工作组针对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学习态度及成绩等认真地进行调查和评议。调查方式由系部自主确定,尽量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调查。比如:班级民意测评、召开学生座谈会、个别访谈、走访学生宿舍等等。
3、家庭经济情况发生突变学生的贫困生资格认定。对家庭突变调整贫困等级的学生要求提供家庭突变的相关证明材料(此类学生资料暑期后随新生一起办理)。对于家庭经济情况发生突变且没有认定贫困生资格的学生,学生提供相关材料后可以认定为贫困状态。
4、贫困生资格复查的结论。复查时严格按照贫困生认定标准,结合复查的实际情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并将复查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要同时公示学校资助办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由系资助工作组组长签名,然后报校资助管理中心复查。各系在报送复查名单时需一并上报复查总结报告及贫困生状态电子档案(取消资格的为红色、调整资格的为蓝色、新增资格的为黄色标记)。注意:在进行复查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若发现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等行为的,应取消其贫困生资助资格。要求贫困生资格异动的学生不能超过本系贫困生人数的30%。
2、资助中心审核认定
通过各系的复查认定,参照各系复查总结报告,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其上报结果进行最后的复核,着重复核新增加贫困生资格的学生、调高贫困等级的学生、复查的程序和复查后贫困生资格异动的比例等。对于老师或学生反应比较强烈的特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复核和调查,并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直接取消其贫困生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贫困生资格复查工作是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科学配置资助资源的基本保障,各系要确保贫困生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好贫困生资格复查工作是对下学期资助工作的基础,而且时间紧任务重,望积极克服困难顺利完成贫困生资格复查工作。对这次复查工作组织不力不能及时完成复查任务和在公示期间师生投诉较多的系,在进行资助名额分配时将酌情减少资助名额。
2、方法科学,程序规范。各系在对贫困学生资格复查时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不但要调动复查工作组成员的积极性,还要积极发动其他同学的力量,努力配合系资助复查组的工作。同时制定严谨规范的复查程序,保证贫困生复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时间安排:6月22日前完成班级复查;6月23日-6月29日完成本系复查,并进行公示、上报;6月30日后学校进行审核及最终认定。
4、检举电话: 62115111
邮箱:zzzx62111330@163.com或资助QQ群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中心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