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报送2023年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征入伍学生和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国家资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上报范围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1.今年或往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含直招士官、毕业生和在校生)。依据入伍时间判断当时的资助标准。
2.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应为100的整数倍向上取整,2022年、2023年产生的利息因国家免息应免于计算。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1.在校就读学生(或录取的高校新生)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2.如果存在补报的情况,则按年度分别申报,并依据申报年度判断当时的资助标准。
(三)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1.退役士兵资助条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2.学费减免申请。2023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只能录入2023-2024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金额。
3.关于补报。本次只能补报申请学年为2022-2023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
(四)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将2023年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申请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如有补报,本次只允许补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的助学金。(不能与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评选名额重复上报)
二、下载申请表
学生需进入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选择“应征报名”,点击“进行报名”,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选择“打印报表”,点击《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链接,填报学费补偿及相关信息后保存,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直招士官、毕业生和在校生):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和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2023年已经上报过材料的学生无需重复上报。
(二)退役复学: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证复印件、退役复学学籍异动通知单、学生身份证和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退役复学后已经上报过材料的学生无需重复上报。
(三)退役入学: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和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退役入学后已经上报过材料的学生无需重复上报。
(四)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经审核盖章后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退役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和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日截止,过期不候。
(二)报送地点: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资助业务)。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和宣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重点是做好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宣传、申请材料审核和上报等工作,确保每一位服兵役学生(含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均能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申请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二)提高标准,完善调整资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通知(教财【2023】 4号)文件通知,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生的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最高按每生每年16000元执行。其他年度申请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按照入伍当年的资助标准执行,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退役士兵申请学费减免按照申请年度的资助标准执行。
(三)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上报
各学院要加强材料核查,严格把关,落实责任,防止材料重复上报,对于重复上报、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报的,不纳入本次统计上报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附件: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