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3〕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贷款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已取得我校正式普通专科学籍,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6.当年没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有如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贷款资格:
1.非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生;
2.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学校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者;
3.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者;
4.提供虚假材料者;
5.其他不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三、工作安排
1.上报预测额度。9月1日前(含当日),各二级学院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贷前管理”中“贷款规模”模块,报送2023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要求全面摸排力求精准。
2.学生贷款申请。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高校助学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与其他贷款相关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学院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学院审核及上报。10月15日前(含当日),各二级学院登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逐个审核申请学生基本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务必确保申请学生符合全日制、在校在籍等资格要求。审核通过后,将贷款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学院要自行拍照存档,公示照片要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公示,学校在数据审核环节将取消贷款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将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学院通知、领导小组、名单公示等贷款工作相关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提交贷款学生信息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最终确定的贷款学生名单通过学校官网面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若无任何异议,将贷款学生信息提交至河南省资助中心审批。
5.合同签订及审批。11月6日-11月9日,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最终审批套打贷款合同、组织学生签订合同和承诺书,确保每位学生本人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由本人签字。各二级学院要逐份审核借款合同,确保贷款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一致,审核无误后整理合同档案及时归档。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合同签订情况在贷款系统中审核提交合同信息,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备案。
6.助学贷款发放。11月中旬,开行河南分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划扣到学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学校财务部门划扣学费、住宿费后,如有余额,将汇入学生本人银行账户,用于生活费。
四、申请材料
(一)首次贷款:
1.《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3.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4.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复印件;
5.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户口本页复印件。
(二)续贷: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五、相关说明
1.高校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由于个人休学或成绩原因导致学制延长,延长期间利息自付。
2.借款学生自付利息的起始时间:毕业当年7月1日起(含1日),利率按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3.借款学生贷款期限:学制+15年。
4.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每年至少两次进入学生在线系统进行信息维护。
5.一年制大中专、五年一贯制、3+2层次的学生须取得正式专科学籍方可贷款。一年制大中专层次的学生入学年份以取得专科学籍年份为准,学制为3年;五年一贯制、3+2层次的学生入学年份以取得大专学籍年份为准,学制为2年。
6.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学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学院辅导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宣传,做到应贷尽贷。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多手段、多渠道宣传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审批、发放、还款等政策,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
2.严格审核条件,精准落实政策。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要严把学籍审核关,上报的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须提前做好学籍比对,保证数据准确。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贷款资格。
3.立足常态长效,突出育人功能。各二级学院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勤俭节约、努力向学;要持续开展预防诈骗教育,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引导学生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要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挖掘资助育人成果,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咨询热线:95593 (开行呼叫中心)
0371-62111589(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流程》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