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毕业退宿的学生应提前向公寓中心提出退宿申请,对于非正常情况(如开除学籍、退学等)下办理退宿的学生,应到所住公寓负责老师处领取《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宿申请单》,办理相关手续。
二、出具学院相关证明。
三、由公寓负责老师检查宿舍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回收钥匙。
四、退宿时宿舍内设施有损坏或丢失的,退宿学生需交纳物品赔偿费用。
五、学生退宿时,应带走所有个人行李和物品,公寓管理中心不在对其财产负责。
注意事项:
(一)住宿学生因毕业、结业、退学、转学、开除等原因终止学籍等原因离校的应该办理宿舍退宿手续,如不办理造成宿舍财产损坏的,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二)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尽快办理退宿手续,无特殊原因拒不办理退宿手续的,我们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强制其退出宿舍。
(三)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而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原床位不予保留。复学后向公寓中心申请住宿,给予另行安排 。
(四)学生离校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在离校期间要注意对宿舍内物品及公共财产的爱护,主动配合负责老师清点公共设施和财产,若有缺损的,相关责任人须按价赔偿。
(五)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必须带走自己的物品,否则,因宿舍清扫、维修或宿舍另作它用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住宿者本人负责。
(六)对按学院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但在规定办理的最后期限不来办理的,将视为违约离走,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住宿者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