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对学校门户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地运行,进一步发挥学校门户网站对外展示发展成就、对内服务全校师生的作用,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校门户网站包括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中文主页和所有在网运行的部门处室网站及系统。
第三条 学校门户网站类属非盈利性机构门户网站,备案号为:豫ICP备05010733号。
第四条 学校门户网站建设的目标是:通过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师资优势,并突出学校内部与其他校园以及社会群体的信息交流,加强学校与社会、师生与家长的互动沟通,将网站创建成为展示师生风采的舞台,从而实现贯彻教育理念和塑造信息化时代校园品牌的完整统一。
第五条 学校门户网站的建设应遵循安全性和可靠性(操作系统配置、服务器配置和程序设计等方面)、先进性和成熟性(网络技术应用等方面)、实用性和可维护性(功能设置、信息展示等方面)等基本原则,并能够充分体现学校特色。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 学院网络中心办公室负责全面规划、整体建设、统筹协调、保障质量。具体包括:学院门户网站设计、开发与制作;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和监督;网页文件备份等。
第七条 学院门户网站部分栏目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学院网络中心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八条 学院网络中心负责为学校门户网站提供技术、安全支持,并负责网站服务器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具体包括:服务器24小时正常运行,服务器的安全管理,网站数据库的构建、维护与备份等。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九条 学院门户网站为各学院、各单位提供网络平台,各单位有责任保障本单位网站信息准确、及时,运行畅通,并定期报送网站管理人员等信息至学院网络中心备案。
第十条学院网络中心办公室需定期检查各单位网站信息维护和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网站负责人,问题严重者,可取消学院门户网站链接或关闭网站等。
第十一条 各单位发布通知公告等动态信息应参照《校内信息发布流程》要求,并结合工作的保密性予以发布,所有信息必须经各单位主管领导阅示批准后方可报相关部门审核发布。
第十二条 学校门户网站信息由学校办公室每年集中组织两次对全部信息的核对和更新。
第十三条 教师节等重要节日,由学院网络中心办公室设计推出节日专题动画,在学院门户网站渲染节日氛围。节日动画的设计要求比例合理,不能破坏学校门户网站整体风格。节日动画放置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校庆等特殊节日可延长放置时间。
第十四条 校庆等学校重要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设计制作专题网站,并在学校门户网站设置栏目入口和相关图标,信息维护由相关单位负责。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任何不良信息。
第十六条 凡不宜公开发表及国家有关法规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内部通知、通报、涉及政治或技术机密的材料等)一律不得上网。
第十七条 严禁利用网站或网络空间进行盈利性活动。
第十八条 不得开设论坛、聊天室等服务,如因工作需要开设留言板功能,须建立上网用户日志留存制度,每天定时检查留言内容,发现有害信息必须及时删除,并对责任人追究责任,以保证网站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 学院门户网站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并及时更新病毒库,防止网站受到病毒攻击。
第二十条 负责人应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设置专人保管,防止受到攻击,造成损失。
第五章运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院门户网站有关网页文件由学院网络中心办公室每周备份两次,数据库每天定时备份一次。
第二十二条 逢学校重大事件,有关网页文件由学院网络中心办公室每天备份一次,数据库每天不定时备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中心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