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和基本职能
一、部门简介
保卫处是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院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规定,维护学院政治稳定和校园安全,保证学院教学科研活动正常开展,监督、指导、检查院属单位开展安全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院治安、消防、交通、门卫等校园秩序管理工作,对师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预防校园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的案事件,为学院师生提供户籍政策、安全防范、法律知识等服务。
保卫处设处长1人(院党委副书记兼任)、副处长1人,下设办公室、治安科、消防科、户籍科、宣教科、档案室、校卫队、微型消防站、监控室。长期以来,保卫处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在学院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为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保证教学、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突出贡献。多年来,保卫处多次被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市公安局评为先进集体,保卫人员中有多人多次被评为省级和市级先进个人。几年来,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新时期安全保卫工作新路子,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安全保卫工作系列规章制度,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学校领导和兄弟院校同行的肯定和好评。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多年来无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河南省安监局、河南省教育厅评为“安全校园展示活动优秀学校”,2012年被郑州市公安局评为“维稳安保先进集体”;2012年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依法治校示范单位”,2015年被河南省公安厅和郑州市公安局评为年度安全维稳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2016年被河南省公安厅评为年度安全维稳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2012至2019年连续8年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称号;2017、2018、2019年度被郑州市公安局评为“维稳安保先进单位”;2017年学院保卫处被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高校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二、基本职能
1、 对全院师生进行法制 、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 、做好动态信息搜集和上报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 、非法组织、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 、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 、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 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负责做好学院消防管理工作。
4 、调节处理学院内部治安纠纷,依照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教育,维护院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5、负责向公安机关报告院内发生的刑事、政治案件,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查破院内发生的刑事、政治案件。
6、负责教职工、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在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院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8、完成院党委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