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书刊资料借阅规则
一、借阅范围
本馆书库图书属于可供读者借阅图书,其余图书及期刊只限于本室阅览。
二、外借图书
1、读者凭本馆借书证(一卡通)借阅书刊资料。
2、读者所借图书如已快到期但仍需使用,可在借书处续借一次。
3、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4、书库外借权限: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每次可借图书5册,借期为30天。教职工凭本人借书证每次可借图书10册,借期为60天。
三、阅览图书期刊
1、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一卡通)可在图书馆阅览书刊。
2、 请勿将书包和个人物品带入阅览室及书库。
3、 每次在书架上取书刊阅览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规定放回,不得擅自携出室外。
4、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手机。禁止在书刊及桌椅上涂写刻画,违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