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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0-11-25    来源: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0]11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学校房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校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原则,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扎实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二、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各单位自查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先确定存在安全隐患重点区域,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一个月内各单位自查整治,将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上报至总务处,总务处将各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上报院委会,各系需负起责任全面自查,总务处统查,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三、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保证房屋各单位自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组  长:曹兴霖

副组长:肖红敏 、 杨松林 、陈  立、肖  华

成  员:各科室行政负责人、各系书记

要求各单位自查后,总务处相关人员再次进行核查,核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基建科,其人员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陈立(兼)

办公室副主任:袁国富

员:吴  琼、张  驰、边保家、高丰伟、刘云路

排查范围及重点

范围: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家属楼、餐厅、图书馆及所有实验实训场所。

排查内容:各单位先进行自查房屋安全状况,总务处再对房屋安全进行普查,要求各单位调查清楚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是否安全,基础是否安全,房屋主体结构、承重构件是否安全,局部或整体是否安全,同时各单位检查房屋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对于排查出的房屋总务处基建科要尽快拿出整修方案进行加固处置。

四、  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11月27日前)

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以各单位书记或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单位负责人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充分利用微信、QQ传等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教职工用房安全意识。

(二)摸底排查阶段(12月11日前)
1、各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领导作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12月11日前,总务处相关人员要积极要求各单位对有隐患房屋进行自查,重点是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查实有无明显裂缝、倾斜、塌陷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拆改结构、改变用途等情况,并规范填写《房屋危险性排查登记表》,及时上报房屋相关信息,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总务处汇总。
  2.总务处具体核查,各单位自查自纠与总务处核查工作先后开展,各单位先进行自查确定安全隐患区域,总务处相关人员进行复查,对安全隐患区域进行整改,拉网式逐栋房屋进行排查,确保不漏一房,严格按要求对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房屋。

(三)处置治理阶段(12月31日前)

各单位应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房屋要进行分类上报至总务处,对存在有安全隐患、影响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总务处必须及时组织维修人员进行修缮,确保使用单位的人员安全。

五、  工作要求

(一)  全面排查,保证质量。此次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而不漏,各单位负责的每一处房屋要按栋自查、排查到位,不走过场,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逐项认真检查,切实保证排查工作质量,要结合学校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二)明确重点,快速处置。按照危险早发现、险情早处置"的原则,对存在明显裂缝、倾斜、塌陷等异常情况的或疑似D级危房,总务处要建立快速处置通道,优先安排检查与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督促责任人及时进行相应处置,确保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各单位通过排查,全面掌握本校房屋安全性能,做到隐患排查,将各楼基本信息进一步完善,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管理。

通过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我们要发现安全隐患,解决校园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同时也要解决安全相关问题,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奠定良好的基础。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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